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设备材料供应商
补充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BOB亚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BOB亚博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接受代理商的资格预审标段进行供应商补充资格预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公告相关内容:
(1)项目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设备材料供应商补充资格预审
(2)资金来源: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中央预算内投资
(3)工程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
(4)资格预审范围:详见附表1:《设备材料供应商补充资格预审范围及资质要求》。
二、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对接受代理商投标的设备标段进行供应商补充资格预审。
1.接受代理商进行资格预审申请的标段,其参与资格预审申请的产品原厂商必须具备对应标段产品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且相应的资格、资质和业绩均系资格预审申请人本人或者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2.本次资格预审各标段接受同一制造商授权的最多三家代理商提出申请,同一代理商在同一标段最多代理一个品牌。
3.已通过预审的代理商及其制造商无需重新申请,制造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另行授权最多两家代理商参与本次资格预审。
4.在后续各类采购项目中,已通过资格预审的制造商仅能授权其中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活动。
5.资格预审合格标段中任一代理商与品牌制造商解除代理关系,该标段其他代理商继续有效。
(二)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次资格预审所申请设备材料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申请人所代理的品牌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申请人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实收资本金额不低于本公告的要求【提供经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2021年出具的2020年审计报告(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为准】,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各标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1)
2.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对于国家安全强制认证(3C认证)并列入国家最新《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申请人所代理的品牌制造商应具有对应标段产品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实施规则》要求完成自我评价的,需提供“自我声明”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各标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1)
4.具有申请产品指定目录内检验检测机构(详见附表2)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或具有申请产品经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各标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1)。以上两种情况申请人均须提供相关检测机构的有效查询路径。
特殊情况下,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代理商与所代理的品牌商(制造商)均未在国内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报告,仅可提供国外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的情况,需配套出具所提供国外检测报告的中文翻译版本,并附检测机构资质证明及配套中文翻译版本。
5. 申请标段中资格条件要求三大电网业绩的,申请人须提供有效查询路径。其中: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业绩经“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pageask.com.cn”或“中国BOB亚博公共服务平台bulletin.cebpubservice.com”或“内蒙古蒙能招标网www.hkltextile.com”或“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impc.e-bidding.org”或“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guocai-impc.cppchina.cn/html/index.html”进行查询,或经招标人统计和掌握的项目清单中查证有效方可认定;
国家电网公司的同类产品供货业绩必须经“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pageask.com.cn”或“中国BOB亚博公共服务平台bulletin.cebpubservice.com”或“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sgcc.com.cn”查证有效方可认定;
南方电网公司的同类产品供货业绩必须经“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pageask.com.cn”或“中国BOB亚博公共服务平台bulletin.cebpubservice.com”或“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查证有效方可认定。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扫描件。
申请标段中资格条件未要求三大电网业绩的,申请人应提供销售合同和对应的发票扫描件,以及相关业绩的有效查询路径。
6.申请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v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法定代表人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申请。且母子关系公司之间不得相互借用任何资质。
8.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申请。
四、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一)本次资格预审活动采用全流程电子化资格审查,实行在线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的供应商,于规定的报名时间,进入《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impc.e-bidding.org)在线报名和获取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1、报名时间安排:
2021年10月13日至2021年10月19日下午17:30,申请人报名及第一次上传报名资料;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21日,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第一阶段审核查验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报名资料将被退回,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符合要求的内容全部注明并告知申请人,以确保申请人能够完整清晰地知晓其需要进行修改或补正之处。
2021年10月22日至2021年10月27日17:30,被退回报名资料的申请人可对报名资料进行修改、补正并再次上传;2021年10月28日至2021年10月29日,招标代理机构对于申请人再次上传的报名资料,重点针对修改和补正进行审核查验并完成报名审查工作(因第一阶段已对不符合要求内容全部注明并告知申请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再以除已告知事项之外的其他内容否决相关申请人报名)。第二阶段报名时间结束后不再接受修改提交报名资料,报名资料不合格即为报名失败。
2、具体流程为:登录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查看资格预审公告→我要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对应信息,并按标段分别上传报名资料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收】→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申请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联系电话:400-080-9508 (周一~周五9:00-17:00)。
3、申请人应认真制作报名资料,必须按标段分别上传。
4、申请人需在“内蒙古电力物资管理系统(http://wzglb.impc.com.cn:82)”进行注册,未注册的申请人需在报名时办理注册,平台联系电话:400-080-9508、400-066-6060(周一至周五9:00-17:00)。
5、报名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之前未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的企业需要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点击首页扫码下载【中招互连】APP,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后续所有流程全部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
注:1、之前使用实体CA的企业可以继续使用,CA证书到期后再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2、目前处于CA、扫码交替阶段,投标人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避免使用CA加密,而使用扫码解密。反之同理。(2)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登录APP的手机号必须保持一致。
(二)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报名时间内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impc.e-bidding.org)在线报名和下载文件。
(三)报名时申请人需按照以下顺序上传下列报名待查验资料(注:报名待查验资料专用于报名阶段审核查验,报名待查验资料不是《资格申请文件》,报名审核查验后,申请人仍需编制《资格申请文件》用于后续资格审查),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每个标段需把所对应报名材料制作成一个含目录的PDF文件上传,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必须注明项目名称、设备材料名称及对应标段号、申请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详见附表3)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扫描件。
2.申请人须提供申请人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或查询报告。
3.申请人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扫描件。
4.对于国家安全强制认证(3C认证)并列入国家最新《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申请人所代理的品牌制造商应具有对应标段产品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实施规则》要求完成自我评价的,需提供“自我声明”扫描件(加盖申请人公章)。(各标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1)
5.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企业营业执照、经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2021年出具的2020年审计报告(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为准,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6.具有申请产品指定目录内检验检测机构(详见附表2)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如无法提供指定目录内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的,需提供具有申请产品经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各标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1),以上两种情况申请人均须提供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扫描件及相关检测机构的有效查询路径。
特殊情况下,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代理商与所代理的品牌商(制造商)均未在国内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报告,仅可提供国外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的情况,需配套出具所提供国外检测报告的中文翻译版本,并附检测机构资质证明及配套中文翻译版本,以上文件均须提供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扫描件。
7. 申请标段中资格条件要求三大电网业绩的,申请人须提供有效查询路径。其中: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业绩经“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pageask.com.cn”或“中国BOB亚博公共服务平台bulletin.cebpubservice.com”或“内蒙古蒙能招标网www.hkltextile.com”或“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impc.e-bidding.org”或“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guocai-impc.cppchina.cn/html/index.html”进行查询,或经招标人统计和掌握的项目清单中查证有效方可认定;
国家电网公司的同类产品供货业绩必须经“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pageask.com.cn”或“中国BOB亚博公共服务平台bulletin.cebpubservice.com”或“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sgcc.com.cn”查证有效方可认定;
南方电网公司的同类产品供货业绩必须经“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pageask.com.cn”或“中国BOB亚博公共服务平台bulletin.cebpubservice.com”或“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查证有效方可认定。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扫描件。
申请标段中资格条件未要求三大电网业绩的,申请人应提供销售合同和对应的发票扫描件,以及相关业绩的有效查询路径,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扫描件。
8.同一制造商最多可授权三家代理商针对申请标段出具授权,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书扫描件。
9.申请人须附《资格预审申请真实性承诺书》(详见附件4)。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及解密:
(一)申请文件上传时间:2021年10月13日~2021年11月15日上午9:00
(二)申请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5日上午9:00,逾期不予接收。
(三)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资格预审,不接收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预审申请文件请于上传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5日上午9:00之前上传到《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impc.e-bidding.org),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恕不接收。
申请人对网上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加密。使用数字证书(CA)或登陆【中招互连】APP对申请文件进行加密功能(如果申请单位使用A手机号码对申请文件进行了扫码加密,必须使用A手机号码进行扫码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申请文件)。
(四)解密方式:
远程解密:申请人于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在原单位使用原上传文件电脑通过数字证书(CA)或登陆或登陆【中招互连】进行申请文件远程解密。(届时请携带上传文件时所使用的手机提前30分钟等候在电脑前准备参加文件解密,需保持手机正常使用,电脑网络通畅),申请人应在解密开始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解密。因申请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视为申请人撤销其申请文件。
(五)注意事项及说明: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封面必须注明项目名称、设备材料名称及对应标段号、申请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2、申请人须分别在报名阶段和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阶段填写《资格预审申请真实性承诺书》(详见附件4)。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按标段递交,并印有目录及连续页码。
4、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此次资格预审各标段最终合格的品牌制造商不足5家时,该标段资格预审失败。
6、申请人提交的所有资料及信息必须是真实的且申请人报名资料须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保持一致。招标代理机构将对申请人报名申请资料进行真实性查验,经查实存在资格证明材料造假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报名,并按照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罚管理办法》(Q/ND 21106 0101-2020)的规定,对相关供应商进行处罚。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BOB亚博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BOB亚博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内蒙古电力集团BOB亚博交易平台》(impc.e-bidding.org)、《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impc.e-bidding.org)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博乐体育app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腾飞路与前达门路交汇处锦绣福源C区23号楼104号
联系电话: 0471-6227396
附表2:《检测机构目录》
附表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表4:《资格预审申请真实性承诺书》